根据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第十八条规定,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,报社、期刊社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,作者享有署名权,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。
事实消息不适用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的保护,但是新闻照片(包括图片新闻和新闻配图)在满足独创性的前提下,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品特征的,因此新闻照片属于摄影作品,受到《著作权法》的保护。
媒体行业的发展需要创新,而版权保护至关重要。重视并解决常见版权问题,才能为创作者提供良好环境,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。让我们增强版权意识,遵守法规,共同维护媒体行业的良好秩序。
与具有独创性的电影、电视剧截图体现了作者的独创性表达,可以被视为摄影作品从而受到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的保护,其版权由电影作品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;但是没有独创性的电影、电视剧截图不符合作品特征,就不是版权作品了。
根据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第十七条规定,电影作品、电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,但编剧、导演、摄影、作词、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,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。